富县法院|巡回法庭+法治宣讲进乡村群众称赞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10-26 07:42:27


(资料图)

为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打造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庭。10月25日,富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任晓刚赴太和社区莲花池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巡回审理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村部分村民旁听庭审。

2012年6月20日,原告太和社区莲花池居民小组负责人齐某某、被告马某某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承租原告位于309国道5亩土地,由被告经营洗车业, 租赁期限10年, 即201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0日, 租金每年10100 元,合计101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在该土地上建有洗车场地并经营洗车业。被告马某某承包土地期间,将承包的部分土地转包给第三人缑某某,缑某某在地面上修建了彩钢房用于经营汽车修理。2014年,河道整治时占用了部分土地,是否进行赔偿不清楚。2018年,被告马某某经营的洗车店着火后,因河道泄洪问题不允许重修经营洗车业务。已履行合同期限届满,被告已支付租金30300元,剩余租金70700元未付,原告多次要求支付剩余租金,被告拖延未付。为维护村集体合法利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该案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村内群众普遍对该案比较关注,且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为扩大案件审理效果,方便更多的群众参与旁听,法官任晓刚决定将审判庭搬到太和社区莲花池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巡回审理。

庭审中,法官任晓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围绕责任认定,结合邻里乡情,耐心释法明理,对当事人不明白、不理解的问题悉心解答,但因三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能成功,承办法官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任晓刚及法官助理赵成燕就农村“三资”管理和养老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

下一步,富县法院将坚持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把巡回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案释法、现场普法,及时调处、预防各类矛盾纠纷,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贺金霞 )

关键词: 太和社区 服务中心 马锡五审判方式 富县法院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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