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家门口”司法传递为民温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12-20 15:37:35


(资料图)

鄠邑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根植乡土社会、与群众联系密切优势,聚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实现群众“家门口”式司法服务常态化。近日,秦渡人民法庭积极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巡回审判“走村入户”开庭审理两起典型土地租赁纠纷案件,推动司法资源向群众家门口下沉,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用心用情用力传递司法温度。

2022年11月,辖区某村村民小组、小组村民李某分别将被告某农业生态公司和被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近几年的土地租赁费用。秦渡法庭受理该两起案件后,对案情进行详细梳理分析,发现该村近三年土地租赁纠纷高达11件,且均因未给付土地租赁费或土地租赁费给付不及时而解除合同所引发。于是法庭决定以该两起典型案件审理为突破口,把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现场答疑的形式,让群众既看得懂庭审、又学到了法律,坚决将该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案件承办法官宣布“现在开庭”,某村民小组诉某农业生态公司180亩土地租赁纠纷案在该村村委会会议室正式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围绕原、被告各自诉辩意见,重点审查了双方土地租赁合同、租赁费计算方式和给付时间及利息计算标准等问题。经过严谨细致的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另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审理中,因被告经法庭多次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承办法官在查明土地租赁费给付时间和计算标准基础上,当庭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2022年至2023年土地租赁费用15600元。

庭审结束后,秦渡法庭法官结合两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审理过程,就土地租赁中应当注意的合同签订、租赁费给付时间、方式和合同终止、解除等法律问题现场“说法”,以群众身边真实案例把《民法典》相关规定“掰开揉碎”讲给群众听。近二十名旁听群众赞不绝口,纷纷点赞法庭这种接地气、暖民心、护民生的司法服务。

鄠邑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一线解纷、一线服务、一线惠民,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郑黎波

关键词: 土地租赁 纠纷案件 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 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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