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闻】“党建+无讼乡村”创建|说说法官副村长二三事
(资料图)
为持续深化“无讼乡村”创建,切实发挥司法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以设立“法官副村长”等方式为切入点,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变庭上问案为“主动出诊”、源头解纷、就地普法,惠民生、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营造无讼无访和谐村居,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亮起夜间“便民灯”
趁着暮色正急匆匆赶往宋西村村委会的身影是鄠邑区法院草堂法庭的刘亚薇法官和她的法官助理。作为宋西村的“法官副村长”,为解决当事人上班请假不便、无法及时参加诉讼等问题,她决定和助理一起利用下班时间核实这起涉出嫁女子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情况,同时开展纠纷调处。在认真听完原告和村组陈述并仔细查看各方提供的资料后,刘亚薇法官向原告方和村组讲解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面的法律规定。不知不觉夜色已深,但村委会里的灯光依然亮着,法官讲得仔细,当事人也听得认真。在和谐的交谈氛围中,双方当事人也逐渐消除了对抗情绪,为纠纷后续的顺利化解打下了基础。
共商解纷“金点子”
“刘法官这个方法好,接下来厂房腾退问题就有了彻底解决的可能。”宋西村村委会主任终于展开了连日来紧锁的眉头,笑着说道。原来,王某租赁村属厂房后长期拖欠租赁费,并将厂房大门紧锁,拒绝和村委会正面沟通。在村里众人一筹莫展之际,村委会主任向“法官副村长”刘亚薇寻求帮助。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官与村干部就妥善化解这起纠纷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结合实际建议村委会向王某出具书面限期腾退通知,告知拒不腾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刘亚薇法官又在全程指导制定腾退方案的基础上,向纠纷双方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条款,以案释法,加强引导,确保将该起纠纷化解于诉前。
就地普法“解民忧”
“刘法官,有个乡党找我借钱,说几天就还给我,但是人现在不接我电话,也没有给我打借条!”“刘法官,别人因为我没有付清工程款把我告了,但是我很冤枉,我没结清是因为房子有质量问题,房子漏水了,现在可怎么办呀?”走下审判台,几张桌子、几把椅子,村委会广场、村民家里、田间地头,随处都是“法官副村长”刘亚薇普法宣传的“根据地”。围坐在乡亲们中间,用接地气的语言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变为吸引人的“普法小知识”,是刘亚薇法官普法课堂吸引人的关键;同时也是鄠邑区法院始终致力于把群众每一件“小事”做好,用点点滴滴的行动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搭建人民法院与群众司法服务“连心桥”的真实写照。
鄠邑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行“法官进网格、诉前解纠纷”工作法,自今年5月在宋西村设立“法官副村长”以来,先后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诉前调解矛盾纠纷40余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编:郑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