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关注!普法时刻|入职6分钟发生意外身亡,属于工伤么?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3-05-08 08:58:34

辽宁一男子入职一家保洁公司,公司通知他第二天报到,并且发放了工作服和清洁的工具。可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男子刚上岗6分钟,就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男子家属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理应是工伤,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而公司认为并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不认为是工伤。

当地劳动仲裁委审理认为,从该男子家属提供的视频来看,该男子上班当天身着保洁公司的工作服,在保洁公司承包的小区从事保洁工作,并在工作中晕倒头部受伤,单位同事拨打急救电话并协助医护人员将其送医院救治,该男子死后其妻子从保洁公司办公室要回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


(资料图)

最终,劳动仲裁委裁定,该男子死亡当天与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该男子是工亡。因为单位没有给其缴纳工伤保险,保洁公司将全额承担100多万元的工伤待遇。

从该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存在劳动关系仍旧可以判定为工伤,许多企业为了逃避相关责任,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协议或者通过合作关系来代替,致使许多员工在遭受到意外后,无法拿到相应的补偿。而该案件的判定,也让劳动者看到了更多维权的方式。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供稿: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编辑: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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