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人骑电动车要戴头盔吗

来源:广西电台私家车930 2020-09-03 14:11:13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文明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连日来,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辅警走上街头,开展主题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行动。

在行动中,民警以发放《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市民讲解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危害性,对检查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车人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纠正,告知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

同时,民警、辅警还结合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对驾乘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链接: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大绿牌和小绿牌)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

关键词: 头盔 骑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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