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讯: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用检察之力“护薪”农民工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8-26 15:34:46


【资料图】

8月23日,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的见证下,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农民工赵某平等四人发放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当事人向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达了感谢之意,赵某平说:“多亏了检察院的帮助,使拖欠我们八个月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检察院和人社局!”虽然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口罩,但上扬的眉眼依然表现出他们内心的激动。

2022年8月初,赵某平、唐某英、刘某涛、王某军四人来到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称四人分别在2020年-2021年进入洛川县某公司打工,从事的饲养、电工、门卫、做饭等工作,从2021年8月起洛川某公司再没有给他们发放过工资,拖欠四人工资共计109341元,因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今年以来,洛川县检察院认真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多次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处理欠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制定了工作方案。8月初,该院在协查农民工欠薪案件时发现本案案件线索后便迅速开展欠薪化解工作,先后多次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向欠薪企业负责人宣讲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给企业后续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建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企业负责人依法查处。在洛川县检察院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共同努力下,涉案企业负责人在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向赵某平等四人支付拖欠的工资。

下一步,洛川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作,综合运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推农民工“八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持续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始终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关键词: 人力资源 人民检察院 检察监督 今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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