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播:佳县法院:多年的借款终被追回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10-01 07:35:14


(资料图)

2014年的一笔借款,经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最终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当即兑现履行,快速执行完毕。

刘某因资金周转于2014年3月6日向康某借款50000元,徐某为担保人,约定月息1.5分。借款后,康某多次催要,均无果,故康某于2022年1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刘某偿还康某借款及利息,由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判决:被告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康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3月6日起按月利率1.27%计至此款给付之日止)。被告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及徐某并未自动履行,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按协议两个月内偿还申请人康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7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一笔长达8年的借款终被追回。

关键词: 判决生效 双方当事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 执行完毕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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