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占率2%就能排第四!业绩或受冲击 主播公会众妙娱乐IPO毛利率营收增速下滑

来源:投资时报 2020-07-03 09:56:03

近期,部分新概念经济被大众炒热,一个是深受年轻群体青睐的盲盒概念,一个是因国家政策鼓励而出现的地摊经济,另外还有一个就是发展时间稍长并受疫情影响迅速爆火的直播带货。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近年来,中国MCN(网红孵化中心)市场欣欣向荣,市场规模预期由2019年的165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43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1.6%。

在此背景下,一家由中泰国际作为独家保荐人的互联网直播公司众妙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众妙娱乐),于2020年6月7日向港交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意图在香港上市。

在募资用途上,众妙娱乐认为目前其所经营的行业竞争激烈并不断变化,为了积累足够资源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计划将本次募集的资金投向建立主播培训中心、制作连续剧集电影、建立短视频制作基地、收购MCN、收购个人主播、投资技术及数据分析几个项目上。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该公司招股书注意到,2017年—2019年(下称报告期),众妙娱乐的营业收入保持逐年稳定增长态势。然而,其营业收入的增速却在放缓,毛利率也出现下滑,经营上更是呈现出业绩过于依赖直播、大客户,业务单一等问题。

营收增速放缓,九成收入靠直播

招股书信息显示,众妙娱乐是一家行业排名第四的直播公会公司。作为直播行业的人才引擎及视频主播人才推手,其主营业务专注于主播的孵化和管理、网络娱乐内容制作和发布以及内容营销,专注于将业余爱好者和普通主播转变为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名人。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报告期内,众妙娱乐营业收入虽然处于逐年递增态势,分别为0.50亿元、0.75亿元和0.83亿元。但收入的增长幅度却下滑明显,2018年较上一年的涨幅为48.56%,而到了2019年,收入仅比上一年增长了11.28%。

细看收入明细可以发现,众妙娱乐的大部分收入均来自在视频直播平台打赏主播的虚拟产品销售总流水分成,在不同的主播平台,该公司最终有权将3%—25%的主播虚拟商品销售总流水录为公司收入。该公司另有小部分收入来自段视频内容许可、赞助产品销售、广告服务、品牌代言及主播的线下表演活动。

这就意味着,众妙娱乐超九成收入依靠直播,其来源于视频主播管理服务的收入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0.49亿元、0.70亿元和0.76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均超90%,分别高达96.6%、94.0%和91.4%。

由此,众妙娱乐不得不被迫接纳可能对公司不利的预先定好的收益分成安排、平台规则、政策以及其他视频直播相关条款,且平台可能会不时单方面修改条款。例如,2019年12月,中国一个主要视频直播及短视频分享平台调整其与主播公会的收入分成比例,导致众妙娱乐的经营业绩受到了不利影响。

此外,众妙娱乐对头部直播平台的依赖性也非常大。报告期内,其来自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公司总营收的86.5%、62.7%和46.1%,而该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更是超90%,分别为95.6%、92.7%和91.7%。同期公司收入贡献排名前5位的主播中绝大部分通过其最大客户进行直播。

因此,众妙娱乐可能面临来自少数视频直播平台过于集中的风险及交易对手风险。尽管公司广泛与中国的直播平台合作,并在不断扩展客户群体,但如果未来主要客户不再使用其服务、减少业务合作、或修订不利于众妙娱乐的收益分成安排,均将可能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营收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毛利率持续下降,市占率仅2%

除了营收有所放缓之外,众妙娱乐的毛利率也呈现出持续下降态势,报告期内别为73.5%、69.6%和67.1%。

对此,众妙娱乐给出的解释是,主要由于服务成本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服务成本分别为0.13亿元、0.23亿元和0.27亿元。其中,员工福利开支为公司服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分别占同期服务总成本的25.4%、33%和35.7%。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国视频主播公会市场迅速发展、高度分散且竞争激烈。《投资时报》研究员通过查阅招股书后发现,2019年前五大公司仅占据总市场份额的13.1%,而众妙娱乐以2%的市占率排于第四名。

相较之下,视频直播产业链中游的直播平台马太效应明显,头部平台市场份额较为集中,前五大视频直播平台所占市场份额高达75.8%。

因此,众妙娱乐面临着来自大量其他视频主播人才推手、人才经纪公司及专注于视频主播培育的其他娱乐公司的竞争。并且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来自新市场进入者的竞争将会不断加剧。

直播行业监管趋严,业绩或受冲击

在众妙娱乐的招股书所提示的风险中,有5条均提到了与直播行业监管有关的风险。其在招股书中指出,“由于中国的视频直播属新兴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保证中国监管部门不会采取严厉的执法措施或发佈规管视频直播行业用虚拟货币的新规。”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11年1月,国家通过并修订了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则,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禁止通过互联网传播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尊严或社会公共利益、迷信、欺诈、暴力或诽谤等的内容。在执行该等规章、政策和要求时,有关政府部门可暂停任何被视为在网上提供非法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近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法、工信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8部门还启动了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主要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

这就可能对主要通过分享部分主播应占视频直播平台上虚拟商品销售总流水产生收益的众妙娱乐,产生不利影响。

众妙娱乐通过视频直播平台向用户发行不同的虚拟带货,让用户购买虚拟商品,而该等商品可以作为礼物送给主播,由此产生主要营收。

对此,众妙娱乐在招股书中坦露了担忧,称对于网络直播“打赏”的限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键词: 主播公会众妙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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