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引水管道引争议 农夫山泉武夷山取水工程环境侵权案开庭

来源:红星新闻 2020-11-11 10:38:07

绿会代理律师王文勇告诉红星资本局,农夫山泉的取水点距离武夷山国家公园核心区仅有700米,并计划在上游1000米处即保护区核心区架设铁丝网,对生态环境构成了巨大破坏风险,应立即停止施工项目。

红星资本局从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在今年初农夫山泉被举报“毁林取水”后,经过现场勘查鉴定,森林分局已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农夫山泉施工方补种滥伐株数2-5倍的树木(共880株),并处罚款8289.87元。

还有武夷山市大安村村民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农夫山泉开挖便道时,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挖掉了自家的茶园,“然后我们找农夫山泉协商解决,快一年了至今未解决。”

农夫山泉引水管道引争议

环评批复埋河流东侧,实际埋在西侧

绿会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今年初,绿会接到农夫山泉“毁林取水”相关举报后,派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1月15日,绿会通过邮寄方式向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环境公益类起诉状。绿会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

起诉状中,绿会认为,农夫山泉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了引水管道位置,构成对原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重大变动”。据绿会代理律师王文勇提供的起诉资料,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规定农夫山泉要在河流的东侧施工,但农夫山泉把东侧变更到了西侧。

“按照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农夫山泉公司应该重新报批环评,在没有获得批复之前,工程施工应当立即停止。”王文勇表示。

农夫山泉则在答辩状中称,将前段取水管路从原定沿河滩东侧变到西侧,已于2019年7月26日向武夷山生态环境局提交情况说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进行行政审核。

为确保上述法律理解的准确性,农夫山泉于2020年3月4日向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进行了请示,3月6日得到答复,确认该取水管位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内容可通过环评验收管理予以完善,并批准农夫山泉按优化方案实施。

对此,王文勇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按照生态环境部规章,武夷山政府部门是没有解释权的,如果发生分歧,真正有权对这件事做出判断的只有生态环境部,农夫山泉让武夷山政府部门做了个许可,涉嫌违法。

同时,绿会还认为,农夫山泉在武夷山修筑施工便道时,最高处超出水面10米多,违反了环评报告表中关于施工道路高出水面50厘米的要求。“此处已侵入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违法且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农夫山泉回应称,2019年10月28日-31日期间,当地村民及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将一条约230米长人行小路进行拓宽,因此形成了绿会所称的“便道”。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1月12日发布的通报,修建这条便道时,所在区域并未划入国家公园范围。直到2019年1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才将这个便道的区域新调入国家公园范围内。

而修筑便道时对林木的破坏,森林公安还对此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取水施工开挖便道

曾被判补种滥伐树木,被罚8000多元

农夫山泉今年初被网友举报在武夷山国家公园“毁林取水”曾引发网友关注,红星资本局当时在现场看到,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公安、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1月14日进行了现场勘查。

农夫山泉在武夷山的取水点,红星资本局拍摄于2020年1月15日

那么最终调查结果怎样?红星资本局联系到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知情人士提供的处罚资料,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1月14日对发生在洋庄乡大安村大安源山场被挖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数量等情况进行了鉴定,并于当天下午会同有关人员实地调查,出具了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显示,开挖道路长度合计229米,采伐林木面积合计2.24亩。采伐木被勾机推到路边,树兜、树干、枝稍纵横交错,部分树兜被掩埋。经检测,采伐木数量合计株数249株,包含灌木62株以及5厘米以下幼树60株,计算得出出材材积3.1586立方米。

森林公安出具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1月21日,武夷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出具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维、大安源小组、福建省武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罚。

森林公安认为,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期间,江维安排挖掘机手游某生按事先与大安村大安源小组村民协商决定的路线拓宽挖掘施工便道,致使沿路的林木受损。福建省武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农夫山泉取水坝项目施工承包商,未派员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致使违法行为后果的发生。

经核实及鉴定,新挖掘的施工便道总长229米,被挖阔叶树57株、马尾松2株、灌木20株、幼树11株。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责令补种滥伐株数2-5倍的树木(共880株),于4月1日前完成;处林木价值的2.5-3倍罚款,合计8289.87元。

而绿会诉讼的第二点,也提到了农夫山泉未取得林木采伐证,违法施工破坏森林资源的事实。对此,农夫山泉回应称,“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施工破坏森林资源”系施工单位所为,森林公安已作出相应的处罚,但农夫山泉不是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该违法行为不承担行政责任。目前该道路拓宽区域已经复绿。

取水点在环境敏感带

合法性存疑有待法院评估结果

对于颇受争议的农夫山泉武夷山取水点位置,绿会在诉讼中认为,取水点位于环境敏感地带,为了商业经营之需大肆攫取水资源,违反了武夷山国家公园、武夷山国家级保护区的保护规划,也违反了我国保护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承诺,涉嫌违法。

因此,绿会请求依法彻底取缔农夫山泉在此处的取水工程,立即停止施工,以消除对环境敏感地带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非法破坏的重大风险。

农夫山泉则辩称,取水工程记载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由武夷山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同时还取得武夷山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取水工程的立项和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这个范围实际上是严格禁止经营性建设的,如果要在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内施工,必须取得福建省相关部门的批文。”绿会代理律师王文勇补充说,取水点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仅有700米,这里也是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缓冲区,目前农夫山泉并没有拿到福建省政府批文,只是经过了武夷山市政府几个部门的许可,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绿会提供的诉讼材料中,还提到农夫山泉取水点上游,要修建1000米的铁丝网。这个铁丝网也深入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侵入了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农夫山泉回应称,在2019年9月版施工图图纸上曾标记有围护栏网,当时取水点周边区域不在国家公园范围内,建设围护栏网是为了防止人员和野生动物侵入取水点。至2019年11月初,围护栏网工程尚未施工,所以也不存在需要拆除的情形。

据了解,因受疫情影响,此次案件于10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在对环境影响具体后果的评估方面,绿会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目前评估还未进行,评估结果还没有出来。

当地村民反对取水

透露制止时受到各种威胁

关于农夫山泉在武夷山建厂的进展,当地村民近日告诉红星资本局,在取水点附近,每天都有人看守。

“这个取水点已经建好了,期间村民不敢阻拦,因为农夫山泉能量太大。”大安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红星资本局,“我们能力太单薄,不到万不得已,被逼到走投无路,不方便(不敢)说太多。”

这位村民表示,本来还希望农夫山泉能够带动当地老百姓脱贫致富,但是恰恰相反,农夫山泉一年来让老百姓很不安宁。“农夫山泉铺设管道时从老百姓的茶园中间经过,我们种了十几年的珍贵品种茶,就这样被全部挖掉。更可气的是事前没有通知,当我们出差十几天回来才发现茶园被挖。然后找农夫山泉协商解决,快一年时间了,不理不睬。”

武夷山市民林先生则告诉红星资本局,农夫山泉位于武夷山洋庄乡的厂房正在加班加点建设,预计年底就能够投产。现在输水管道已经铺好了,虽然期间遭到了村民制止,但因为村民受到了各种威胁,所以也很无奈。

对于农夫山泉擅自变更管道位置,林先生认为,“管道的位置不会改,因为其他地方上面都有生活区,唯一没有生活区的地方就是那个取水点。”

同时,村民还表示担心农夫山泉取水后对生态的破坏。根据林先生观察,他认为农夫山泉取地表水影响不是很大,但如果取地下水,位置稍高点的地方,秋冬季节可能就没有山泉了,会影响到周边植被。

红星资本局曾联系起诉状中被告农夫山泉(福建武夷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对方自称系农夫山泉员工,但对这件事情(武夷山取水项目)并不是很了解。

农夫山泉在答辩状中称,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已经要求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保局、林业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等行政监管部门对农夫山泉项目作核查,确认并未发现农夫山泉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就此次公益诉讼以及村民的投诉,红星资本局多次拨打农夫山泉总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红星资本局又向农夫山泉方面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时,农夫山泉仍未回复。

据了解,农夫山泉在武夷山市洋庄乡实施的年产100万吨饮用水项目,铺设引水管线17.3公里,其中沿河滩铺设的管线1.3公里。期间曾受到武夷山市大安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村民阻拦,工程于2019年11月初暂时停工。

(红星新闻记者卢燕飞)

关键词: 取水工程环境 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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