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来源:中财网 2021-04-04 07:37:12

康斯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46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6万股至57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3235%至2.646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18)。

二、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三、 其他说明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1.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1.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3.1. 开盘集合竞价;

3.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股票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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