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四”的承诺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3-16 10:11:07

随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智慧物流等信息科技的发展,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轻松购物。然而,网购为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商家通过线上销售不合格商品,并承诺“退一赔四、假一罚十”。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能否依据商家的承诺主张赔偿呢?近日,西安未央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1年11月,原告李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在被告某家具旗舰店购买了一张“现货床”,并支付了货款2万元。签收后,发现该产品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为正品的标识,故认为其为仿品。因就退货和赔偿等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2万元,并按该平台“正品保障,假一赔四”的约定,赔偿8万元。

被告辩称,出售的商品属于高端定制产品,而该品牌的正品价格达30万元,原告也知道该情况,故不存在欺骗行为。

在双方举证质证并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展开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还2万元,并将“现货床”赠与原告作为补偿。

【法官说法】

“正品保障,假一赔四”是指,商家入驻某网络销售平台时,需同意该平台的《服务协议》,约定商家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7天无理由退换货”“正品保障”等义务。其中“正品保障”是指,消费者在该平台购买商品,在收到货物后,如认为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或非原厂正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维权。一旦平台判定商家出售的商品并非“正品”,则有权直接划扣相应金额退还消费者,即商家需要向消费者退回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四倍作为赔偿,还要承担物流费用。

实践中,商家经常会作出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但当商品出现假冒伪劣等问题、商家却拒绝履行承诺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规定: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向消费者承诺的赔偿标准高于相关法定赔偿标准,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该规定明确了销售者应当履行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自觉遵守市场基本准则,强化诚信意识、质量意识,杜绝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正品保障 法定赔偿 合法权益 天无理由 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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