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公安|兴庆路派出所:情暖户籍室 民警为收养女童解户口难题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3-19 06:23:39

“孩子终于有户口了!感谢人民警察同志的热心帮助,消除了我多年来的一块心病,也给了孩子一个未来。”拿到孩子户口本的那一刻,苗女士和自己14岁的养女激动不已,不停地向民警道谢。

“警察同志,我女儿一直没有落户,现在上学都成问题。”今年3月初的一天,辖区群众苗女士来到西安公安碑林分局兴庆路派出所户籍窗口,为女儿户口问题前来咨询。看着十分着急的苗女士,赵军、袁博两位户籍民警详细询问了其孩子的实际情况,方才得知,原来苗女士一直单身未育,年岁渐大,其父母为她的今后生活考虑,便于2008年从宁夏帮其抱养了一名女童一起生活。但因不符合民政局“收养”相关政策,无法办理收养手续,户口问题也一直没有解决。在苗女士的精心抚养下,孩子一天天长大,可因为没有落户,孩子上学都成了问题,甚至疫情期间给孩子接种疫苗、核酸检测也遇到诸多不便。

鉴于苗女士这种特殊情形,赵军和袁博立即向派出所支部进行了汇报,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所领导即刻安排社区民警梁荣章下社区走访调查,多方寻找当事知情人,主动走访对孩子收养、共同居住人员及家庭情况了解的群众,并制作相关知情人笔录。同时,采集收养女童的血液在打拐信息库中进行DNA比对,排除其被拐卖等非法收养情况。3月17日,兴庆路派出所还邀请辖区社区干部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该女童未落户调查情况,并就户口申报形成一致意见。

经过民警十余天的工作,收集相关资料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通过,终于为这名女童办理了户口补录手续,并现场为其申领了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母女俩激动地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派出所民警的热心帮助。看着孩子拿着自己的户口本露出天真的笑脸,民警们心里既欣慰又温暖,这一刻, 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关键词: 共同居住人 公安机关 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 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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