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召开第二期业务培训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4-01 16:10:40

为进一步提高特邀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3月31日下午,周至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召开第二期业务培训会,对特邀调解员队伍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上,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进围绕《民事诉讼法》第61条相关内容,从哪些情形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哪些人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详细讲解了调解员在调解相关案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深入浅出的讲解,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欢迎。最后,调解员就调解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热烈融洽。

本次授课内容是结合调解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而开展的针对性培训,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切实提升了特邀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周至法院将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诉前调解案件质效,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调解员队伍,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关键词: 诉讼代理人 服务中心 民事诉讼法 诉前调解 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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