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偷鸡贼”、收3万元赎金,南宁一村7人被判刑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晚练坡的数十名村民集体出动,抓获“偷鸡贼及同伙”后,捆绑殴打、索要赎金。其中,情节严重的7名村民获刑。
01
村民抓获“偷鸡贼及同伙”
2018年11月初,晚练坡的村民家里经常丢鸡。为此,村里成立治安小组,轮流夜间值班。
据一村民回忆——
2018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他和村民廖成有在村里巡逻时,抓到一名偷鸡男子杨某。
随后,闻讯赶来的十几名村民将杨某绑在龙眼树上,并在附近搜寻他的同伙。
当天凌晨2时许,站在村口路边等待搬运海鲜的无辜男子杜某,被村民们误认为是“偷鸡贼的同伙”抓住。
村民将杜某也绑在同一棵树上,然后殴打他和杨某。
02
无辜男子的同伴交3万元赎金
据杨某回忆——
他被绑在龙眼树上后,有村民对他说:“拿两万元来,不然就打死你。”
后面被抓回殴打的陌生男子否认是他的同伙,且一直不答应交赎金。
当天凌晨5时29分,村民报警。在民警赶到之前,村民们发现杜某用手机联系上同伴孙某等人,便将被打得无法行走的杜某转移。
凌晨6时许,民警赶到现场将杨某带走。
据孙某回忆——
在电话中,村民称:“想要人就拿5万元过来。”他和同伴按对方指令进村,只见杜某躺在一辆电动三轮车上,嘴角流血,浑身伤痕。
他说明他们与偷鸡一事无关,但村民们坚持要5万元才能放人。他称只能凑到3万元,对方同意了。在清点现金时,他偷偷拍照作为证据。
交出杜某时,有晚练坡的村民威胁说:“不许报警,不许在南宁市内就医,不然见到你们就打死你们!”
孙某等人把杜某抬上车送到防城港市中医院救治,随后报警。经法医鉴定,杜某的伤构成轻伤一级。
晚练坡村民得到3万元赎金后,把其中2000元奖给“立功”的几名村民,余下的2.8万元用于安装村里的公共视频。
03
情节严重的7名村民被判刑
●2021年3月25日
晚练坡多名村民因在此案中涉嫌犯罪陆续被警方抓获,其中包括“坡主任”廖成就。部分村民表示不解,认为“抓小偷都犯法,太冤”。
●2021年3月26日
晚练坡数十名村民联名向执法部门递交《关于2018年11月11日晚练坡群众抓获偷鸡贼案件的说明》。
●2021年9月
廖进康、黄武荣、黄振模、廖成就、廖京作、廖成志等6名村民,因在抓贼事件中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2022年3月25日
村民廖成有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两年。
廖成有不服一审判决,他认为自己开庭前未收到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仅在开庭前一天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属于程序违法。此外,他认为自己无罪。
●2022年3月31日
廖成有的辩护人受托向邕宁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有法律人士认为,此案反映出部分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以为对小偷可以滥用私刑甚至敲诈勒索,法不责众。因此,此案的判决普法意义重大。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黄乒宾
来源:南
国早报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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