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6日23时46分,王某梅驾驶“陕K65***”号小型机动车从神木市麟州街神华路口出发,准备回神木市滨河路滨湖苑小区家中。当行驶至神木市滨河路滨湖苑小区附近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
经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1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4月17日晚,神木大队一中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起。
2022年4月17日晚,神木大队西沙中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饮酒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一起。
作者/来源:榆林公安
关键词:
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
测试结果
酒精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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