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司法|民间借贷起纷争,法律温情解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4-19 06:44:11

4月18日,辖区居民张阿姨到司法所咨询关于借款的问题。西安碑林司法局南院门司法所工作人员热情耐心接待。

张阿姨的女孩向对方借款49万元,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但是没有按照还款协议还款,还款协议未经张阿姨女孩亲自签字确认,最近,对方准备起诉张阿姨的女孩,张阿姨提供相关资料,希望司法所帮忙解决她的民间借贷纠纷。

司法所值班冯律师根据张阿姨的诉说和提供相关材料,提出以下法律建议意见:一是对方向其借出的“砍头息”借款,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算借款本金。也可以就借款先跟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将“砍头息”从借款本金里减除,将“高利贷”利息返还或者从借款中抵扣;二是如协商不成,对方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其可以提出反诉,或者可以另行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的要求对方返还“高利贷”利息高出的部分;三是还款协议未经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可以主张该协议无效;四是未按时还款,属于违约,对方是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下一步,南院门司法所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在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依法借贷,合法维护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邵鹏)

关键词: 还款协议 民间借贷 西安碑林 提起诉讼 逾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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