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到南院门司法所进行交流学习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4-19 21:21:13

为确保辖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19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白宜鑫、社区矫正科负责人闫伟一行4人到南院门司法所进行交流学习。

人促科白科长了解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文艺路街道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窦钧,共同探讨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交流学习,并提出以下点建议: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主动了解和发现群众的需求,突发性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积极引导群众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二是加强调解协议卷宗的规范制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的整理,按照调解协议规范格式拟定,矛盾调解成功后要及时归档入卷,按时按要求报送;三是加强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并行,在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对于一时难以化解或者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引导走司法途径解决,对于困难群众帮助申请法律援助,避免违法信访或者矛盾激化;四是要积极与社区沟通交流,谋划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常态化积极践行人民调解“365”碑林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社区矫正科负责人闫伟翻阅了在矫和解矫社区矫正档案,对司法所细心、认真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并指出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希望今后进一步完善工作档案。随后,围绕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如何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档案整理、数据收集等工作进行交流与研讨,通过交流学习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找到了下一步工作方法。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共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享了各自好的做法和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关键词: 人民调解 社区矫正 调解协议 社区矫正工作 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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