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安」“大眼萌物”受伤,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4月7日,市民蔡女士匆匆来到汉山派出所,并带来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头鹰,圆圆的脑袋、大大的眼睛,瞬间萌化了围观的众人。
当日上午,蔡女士在汉山广场附近遇到该猫头鹰,发现其无法继续飞起。蔡女士知道野生动物禁止捕杀,也明白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随后将该猫头鹰送到了汉山派出所。
面对这位“小可爱”,民警小心翼翼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并未受外伤,于是联系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经辨认,初步判断该猫头鹰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Ⅱ级保护动物——斑头鸺鹠。据工作人员介绍,每年春夏时节是斑头鸺鹠雏鸟学飞的时节,该鸟出现在居民区附近,可能是由于雏鸟飞行技能不熟练,导致落地后不能起飞。
目前,区野生动物保护站已将该雏鸟带走救治,待其康复后放归山林。
民警提示:
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对大自然有很重要的生态作用。如遇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救助,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如发现有人私自饲养、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举报。
报警电话:110
来源:南郑公安
作者/来源:平安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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