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法官倾力调解 帮助追回欠付八年劳务费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4-20 20:44:28

近日,一起欠付劳务费八年未给付的劳务合同纠纷终于厘清化解。看着当事人满意地走出法庭,西安鄠邑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吴邓的心中涌起极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杨军与刘武签订协议书,约定刘武将其承包的鄠邑区某公园周围一段浆砌石工程的劳务部分分包给杨军。杨军随即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竣工后经结算砌石人工费共计202500元,已支付160000元,下欠42500元。2014年12月28日,刘武、杨军及向刘武分包该工程的张平协商该42500元劳务费由张平直接向杨军支付,三方拟定“协议”一份,杨军、刘武在协议签名,但张平未在协议上签字。后杨军多次向刘武、张平索要欠款,均未果。2021年12月13日,杨军将刘武、张平及该工程发包方某公园诉至法院,要求刘武、张平立即给付欠付劳务费及逾期利息,某公园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艰难的初次调解

吴邓法官承办案件后,与原告电话联系了解案情。杨军表示因被告欠付劳务费,致使其欠付部分农民工工资至今未付,加之疫情频发,其与工人经济十分紧张、生活困难,希望法院能尽快处理。吴法官立即与三被告电话联系,希望可以先行组织调解,尽快化解纠纷。刘武声称债务已经转移给了张平,且张平还欠付其工程款未支付,故不同意给付。张平称协议其未签字,与刘武之间的账务未算清,且甲方工程款亦未给付,亦不同意向原告支付该款。某公园则称不认识原告,原告起诉没有依据,应该予以驳回。因三被告均不同意支付该欠款,此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趁热打铁 化解纷争

基于原、被告分歧较大,4月15日吴邓法官开庭审理此案。但开庭时刘武与某公园均未到庭,因刘武于本案事实的查清有至关重要作用,法官再次致电刘武敦促其尽快到庭。刘武称其因病不能出庭,委托其子出庭进行答辩。

经过举证质证,双方对基本事实无太大争议,吴邓法官趁热打铁,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杨军撤回对刘武、某公园的起诉,张平在一个月内付清劳务费42500元,逾期将承担相应利息。张平与刘武之子也当场约定该42500元劳务费在双方随后的工程结算中予以抵扣。(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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