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工程分包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4-25 16:34:14

4月21日,神木市法院锦界法庭韩彦军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2019年10月,被告四川某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李某,双方未签订纸质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被告下欠原告工程款71000元,并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结算单一份。结算单出具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万元,剩余61000元一直未予支付,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对抗情绪激烈,认为原告诉状与事实不符,原告是直接跟甲方洽谈业务,且甲方尚欠被告200多万元未结账,原告方诉讼主体不适。韩彦军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系长期合作关系,遂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首先向被告四川某公司释法明理,告知结算单签字代表的是四川某公司的行为;然后向原告李某进行摆事实、讲道理,李某承认是找甲方干的活,但这也是和被告公司协商好的,并且被告公司承诺支付款项。到此,案情已经明了,韩彦军法官从责任、法理、友情等多角度再次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四川某公司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工程款56000元,原告李某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该案圆满解决。

关键词: 诉讼主体 与事实不符 详细了解 工程分包合同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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