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
《反有组织犯罪法》自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学习。全院干警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主要内容。
二是掌握法律政策,严格依法办案。针对涉黑恶犯罪,充分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从严掌握对“软暴力”的认定标准,做好涉案财产、涉案人员财产的区分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案财产处置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生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行业治理长治长效。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努力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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