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申请执行人送锦旗点赞执行干警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6-09 09:38:53

送来锦旗时,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道:“没想到能这么顺利,太感谢你们啦!”

5月25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两终案件管理团队成功执结一起货款给付案。

2020年6月13日,被执行人张某在申请执行人处以赊欠方式购买五金耗材,赊欠金额共计20349元,双方口头约定2020年6月底结清货款。约定时间到达,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于2021年2月2日出具欠条一支,载明2021年3月底付清欠款,但被执行人依旧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无奈诉至法院。

此案在诉讼阶段以调解方式结案,被执行人张某承诺于2021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货款,如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则申请人有权申请逾期利息,但被执行人再次失信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将张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在穷尽一切查控手段后依旧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因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5月25日,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当庭联系并约张某到庭,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绝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对生活、工作的不利影响。迫于执行压力,张某当庭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共计21110.13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锦旗不仅是对法官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肯定,更是一份期待。神木市法院牢记守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宗旨。


关键词: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执行程序 给付义务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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