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视点!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南院门司法所:房屋租赁惹人烦,法律服务解民忧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7-27 15:44:54


【资料图】

7月26日上午,辖区居民魏阿姨到南院门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据了解,魏阿姨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一位个体经营者(承租人),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门面房地面发生塌陷事故,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后承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阿姨退还房租及质保金,并赔偿营业损失共计12万元。

司法所负责人耐心听了魏阿姨的讲述,给出如下法律意见:一、地面发生塌陷事件,看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的,如因某一方当事人过错或失误导致的,那此种情况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受害方可向侵权方要求终止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如非双方当事人导致的,则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当事人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办法如下:第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无过错,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第二,根据双方当事人租赁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虽然双方均无过错,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承担方的,按合同履行,合同中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履行的,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综上,如本案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合同中也未约定由房东承担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如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已经履行部分的租金不用退还,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可以退还,其他损失应当各自承担。

魏阿姨听完司法所负责人的热心解答,表达了感激之情并满意而归。

下一步,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南院门司法所将尽最大努力帮助辖区群众解决法律困惑,诠释“品质南院法律温度”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 双方当事人 履行合同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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