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小未说案|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终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9-14 08:36:20

以案为鉴,常怀敬畏

一期一个实案速递

一说一席肺腑之言


(相关资料图)

第十九期【小未说案】

来喽~~

上期咱说了何某某酒后放火一案,这期,小未要说的是仲某某等三人敲诈勒索案件。

近日西安未央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仲某某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宣判。该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以来,我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实案速递

2021年10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仲某某纠集周某某、迪某某(女),经过预谋,以卖淫为诱饵将被害人诱骗至酒店房间,采用威胁手段敲诈多名被害人财物。经查,三名被告人以该方式敲诈勒索三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万余元。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仲某某、周某、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采用威胁手段多次敲诈他人钱财,累计数额较大,形成了以仲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仲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诉。被告人仲某某等三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又七个月、一年又二个月、一年,并处一万元至五千元的罚金;同时判令依法追缴三人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敲诈勒索的方式敛财,终将被法律严惩而身陷囹圄。群众在生活中,务必提高警惕,洁身自好,加强自律,莫因一时冲动而踏入他人设的圈套。遇到敲诈不要慌,保存证据早报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紧扣依法办案、标本兼治、长效常治重点任务,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推动建设平安未央、法治未央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未央检察

关键词: 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 犯罪团伙 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