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点:镇安检察|“托管”不脱管 共护“小饭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2022-09-24 07:37:0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需求的加大,校外托管班这一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但缺乏有力监管,乱象横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小饭桌”开办条件是啥?服务有啥规范?有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来指引?……这些问题引起了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密切关注。

2021年10月,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公益诉讼部门调查发现,辖区“小饭桌”(托管班)多为“家庭作坊式”经营,主要招收小学1-6年级学生,人数10-50人不等,存在无证照经营、设施条件简陋等十几项问题,具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2021年10月29日,该院党组听取了办案人的调查情况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决定将此事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立案调查。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负有监管职责的教育、市场监督、卫生、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托管班代表参加。听证员们和代表们客观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会后,该院进行集中研判,向科教、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积极依法履职,将“脱管”的托管班纳入日常监管,引导和规范托管班这一新生事物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科教、市场监督、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建章立制、杜塞漏洞,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同时形成了详细的调研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建议制定县级管理办法,规范从业标准,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夯实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

镇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了《镇安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镇安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托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成立条件、审批和监管责任、从业人员条件、日常管理要求,场所硬件条件等内容。此外,还下发通知,组织科教、审批、市监、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整顿,摸清并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和拖管场所的管理台账,规范托管班的开办和运营,“脱管”10多年的“小饭桌”终于有了“紧箍咒”,多年无人过问的“小饭桌”乱象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关键词: 应急管理 管理办法 培训机构 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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